手拉葫蘆是一種使用簡易、攜帶方便的手動起重機械。運用了輪軸的原理從而起到了省力的作用。適用于工廠、礦山、建筑工地、碼頭、船泊、 倉庫等安裝作業,對于露天及無電作業更有其重要之功用。手拉葫蘆的操作規則和要求如下:
起吊作業時,手拉葫蘆的操作人員不得站在起吊物上進行起吊操作、不得在重物起吊懸空后離開作業現場;起吊過程中任何人員躲至起吊重物可能掉落的范圍或手拉葫蘆失效可能觸及的范圍之外,嚴禁站在鏈子回彈方向。
在起吊重物過程中,如需暫時將重物懸停,應將手拉鏈拴在起重鏈上,防止自鎖機構失靈,嚴禁人員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使用多臺手拉葫蘆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各手拉葫蘆應合理選擇重物起吊點,確保每臺手拉葫蘆的承載負荷在額定負荷范圍之內,嚴禁超載,并由專人協調指揮。
起吊點不得使用永久性支護的錨桿、錨索、鋼帶、鋼拉筋、金屬網和管線等;必須使用專用起吊錨桿,起吊錨桿應采用螺紋錨桿,直徑不小于20㎜,長度不小于1.8m,并采用全長錨固,單根錨桿的起吊重量不得超過2噸,物體形狀不規則或大于2噸的物體必須采用多點起吊。并到生產技術科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由業務職能部門負責人簽發后方可實施,《吊裝安全作業證》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存檔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因受現場條件的限制,工作確實特殊需要時,必須制訂可靠的安全措施,且起吊前應增加試吊次數以檢驗起吊點的承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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